據新華社電(記者曹妍)俄羅斯國家杜馬(議會下院)日前三讀審議通過一系列跟養老金改革有關的方案。根據新方案中一個條款,俄羅斯婦女一生可享受的半薪產假從原來的3年增加到4年半。該條款從2014年1月1起生效。
  俄羅斯現行法律規定,產婦可以享受全薪、半薪以及無薪產假。其中全薪產假最少(單胎)140天,包括產前70天和產後70天。半薪產假為1年半,在生了第一個孩子以及第二個孩子之後,產婦可以分別享受1年半的半薪產假,領取相當於原工資40%的補貼,這筆補貼由國家社會保險基金支付,產假計入工齡。不過再生第三個或者更多孩子的話,產婦不能再享受半薪產假。
  產婦在享受1年半的半薪產假之後,如果還想繼續在家裡照顧孩子,那麼她可以繼續休無薪產假,直到小孩滿3歲,這期間的假期是沒有薪水的,不過雇主必須保留她的工作崗位。
  而根據新通過的方案,在生了第三個孩子後,產婦可以跟生前兩個孩子時一樣,也享受1年半的半薪產假,領取相當於原工資40%的補貼,並計入工齡。這就意味著,俄羅斯婦女無論生育幾個孩子,可以享受的半薪產假從原來的最多3年增加到4年半。
  人口問題是俄羅斯的“老大難”問題,得益於俄羅斯政府近年來實施的一系列促進人口增長的措施,俄羅斯人口總數趨於穩定並開始小幅增長。
  (原標題:俄婦女半薪產假最長4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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